为保障婴幼儿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依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风险评估结论,现制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为0.06mg/kg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特此公告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2018年6月21日
主办单位:日博ribo88 网站标识码:4302000023 技术支持: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 网站地图 地址: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13号 电话:0731-28687898、0731-28687951 copyright @ 2013-2014 zzsfda.gov.cn,All Rights Reserverd. 湘ICP备17015560号 湘公网安备43021102000120号